前幾天同事跟我說了他上班時遇到的事情...
他說....
有一個媽媽帶女兒去看病,
領藥的時候,
媽媽說...女兒是前一天晚上為了要去看徐瑋倫,
排了一個晚上的隊所以才感冒的!
女兒說...如果沒去台北看她,
在家裡也是會哭一整天啊~~
之後領完藥就走了!
同事在他們走後討論起這件事,
其中一位同事說...
如果那是她女兒,
一定不可能讓她這樣迷一位明星,
她可能會把她打死喔!!

我心想...
有那麼嚴重嗎??
喜歡明星沒有錯啊...
是她自己不知道這種樂趣的~~
像我跟女兒一起討論仁和她喜歡的偶像,
我們的感情只會越來越好,
不會因為禁止她做追星的事情而破壞了我們的關係(因為我比她還嚴重)!!
這樣不是很好嗎?
真不懂一些父母都是怎麼想的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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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mmi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